温州市鹿城区南塘住宅区2组团17幢105-3室(西首)部分房产10个月租赁权交易公告
作者:金楚还
责任编辑:
来源:温州快鹿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
时间:2023-10-17

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31日上午10时(延时除外),在浙交汇平台上(网址:www.wzcqpt.com;)授权机构: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产权交易所温州分中心),对温州市鹿城区南塘住宅区2组团17幢105-3室(西首)部分房产10个月租赁权进行网络动态报价公开招租。

一、 标的情况:

序号

房产坐落地址

建筑面积约(㎡)

规划
功能

招租底价

(万元)

租期

竞买保证金(万元)

产权

情况

装修期(含)

1

鹿城区南塘住宅区2组团17幢105-3室西首二间

66.18

商业

5

10个月(租期截止至2024年10月17日)

2

二、交易条件:

1、承租方资格要求: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或个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租赁资产整体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方报名前,须在浙交汇——注册——实名认证。(详见https://www.zjpse.com/info/list/78.html用户指引)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我要报名”按钮,根据项目具体需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完成报名登记及交纳竞买保证金。

3、本次竞价活动采用动态报价方式,增加幅度:人民币0.1万元或0.1万元的整数倍。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

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意向方应按照其所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详见上表)至指定账户(不计利息)(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账号:756000120190008655),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买资格,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标的租期10个月,租期内租金不递增。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20%,取整数),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按《房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开始计算。租金实行一次性付清,先付后用。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03877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快鹿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7日